释义 |
再婚夫妻婚前房产归谁? 在现代社会,离婚不再是人们避谈的话题。离婚或再婚对当事人来说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那么,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归谁所有呢?这需要根据情况来分析。以前的房子所有权不在他的名下。没有贷款需要偿还。那么再婚夫妇再婚前的房屋属于他们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再婚的夫妻,在再婚之前的房产所有权都在他们自己的名下。 但是,如果还有贷款需要偿还,那么再婚夫妻再婚前的房屋部分属于他们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仍然属于配偶的共同财产。再婚前房子的所有权归它自己名下。再婚后,在房屋权属登记内容中加入对方的姓名,以确定双方对房屋的所有权份额。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下列财产归配偶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知识产权收入; (三)继承的或者捐赠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四)应当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配偶婚后的个人财产所得,除取得的成果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配偶的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