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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遗产时,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权参与继承
释义
    未出生的胎儿也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所以未出生的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如果孩子出生是活体的,则出生以后作为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如果孩子出生是死体的,则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孩子出生是死体的,为孩子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一、孕妇怎么可以多分得遗产
    孕妇一般只可以分得其该有遗产。
    法律上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即使胎儿娩出时是活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也是属于该孩子,并不属于孕妇可得的遗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处分的遗产。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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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