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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 江苏 地区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一般都是可以在网络上面申请的实名注册江苏政务服务软件之后进入服务进行频道,按照按照系统的指示操作,就可以在网络上面完成提取审批。关于江苏省 公积金 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实名注册江苏政务服务APP,在省级站点进入服务集群频道。 2、“本地服务”下方点击查询更多,在“公积金”主题中能快速找到“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应用。 3、进入应用,根据需求选择 办事 事项,也可以通过“我的待办”入口查询办事进度。 4、根据要求填写提取申请表单,并拍照上传所需的材料,就能完成审批了。 二、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 户口 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等 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9、重大疾病; 10、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1、40、50计划; 12、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3、死亡支取; 14、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江苏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可以直接在江苏政府服务软件上办理,这个业务申请时要填写申报表并且拍照所需的材料上传给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天就可以办好。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