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当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的时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而且追偿权不能实现;当事人以房产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二、抵押应办理登记吗抵押权什么时候生效 下列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以其他财产抵押的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以上财产的抵押权办理登记后设立,其他财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三、抵押合同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写法,首先需要写上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违约金等条款。其次,需要写上被担保的借款期限、借款信息、抵押物的具体信息以及抵押担保的范围等条款。抵押合同就是指,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不能约定留置条款,即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时候,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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