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婚姻无效是一审终审吗? |
释义 | 婚姻效力的判决是一审终审。婚姻效力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其目的是确认民事主体间的关系,不存在原被告,适用特别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诉讼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适用一审终审制度。 1、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2、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一、我国适用一审终审的有哪几类案件? 1、最高院进行的一审案件;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适用法院调解的案件; 4、法院作出不可上诉的裁定; 5、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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