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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看什么重点
释义
    看清合同主体。
    在签约前,需要了解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要看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无效。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推卸责任。
    看清定金的约束力。
    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后,需要缴纳定金保留这个房子。但如果由于个人信用记录不良、银行贷款政策、个人流水不够等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好贷款,开发商会认定购房者违约;而开发商非客观因素拖延交房也是违约,至于双方违约情况定金如何处理,一定要看清。另外往往有这样的霸王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开发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是违法的,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清补充协议。
    开发商出具的补充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一定要仔细查看,避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最好带上律师或者有相关签约经历的朋友。
    看清所谓的“最短时间”与“最好”。
    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材料”等这样的字眼,这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应当约定好具体的时间,最好又是怎么个好法,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写清品牌。
    看清处理结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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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