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658条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具体内容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民法典1121条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二款是新规则,原来规定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没有继承人的人最先死亡;然后是有继承人的长辈;然后是有继承人的晚辈;如果都有继承人且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他们的遗产由他们的继承去继承。简化了继承规则。如果能确定死亡时间,就按照真实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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