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方式为:一般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做出书面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遗赠抚养协议的,只要没有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就视为放弃继承权。 一、接受遗赠需要何时作出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子女放弃继承遗产前公证吗 子女放弃继承遗产后,没有公证有效。 公证并不是放弃遗产继承的生效要件。 放弃遗产继承的,只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即可。 三、民法典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需要公证吗 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但是公证之后的声明书一般会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