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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需要考虑清楚哪些问题
释义
    1、如果你要解除婚姻关系,对方的意见是什么;有没有可能协商,如果协商,对方提出的条件是什么;2、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你想要孩子吗;你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你能争取到孩子的证据和材料是什么;对方呢;3、关于财产归属,以领取结婚证为时间分割点,哪些属于婚前财产,哪些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要怎么分;哪些婚后财产自己一定要,哪些财产可以分割给对方;对方的意见是什么;4、是否还有需要补充的其它情形;离婚无非围绕的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孩子抚养、财产归属这三个问题进行,侧重点又各有不同。解决婚姻烦恼无非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我们律师所说的离婚案件,是指因为小孩抚养问题或者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协商不成,诉讼到法院,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的离婚案件。
    一、离婚案开庭法官会问什么问题?
    1、离婚案开庭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将一下,法官了解双方是闪婚啊,还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等等,自由恋爱,恋爱时间较长的,属于夫妻感情基础尚好的,如果是闪婚相亲之类的,感情基础要差点,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除了起诉状上所写到的一些内容,夫妻之间还有那些问题,对方是否存在法定的过错事实。
    然后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所说的夫妻认识、结婚,子女、发生矛盾经过等事实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书记员都会记录在案。
    5、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6、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7、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8、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9、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二、东莞离婚证办理是怎样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可采取协议离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双方先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而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原告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对方应诉,组织庭审后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判决。法院出具离婚判决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起诉离婚,到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前,婚姻关系仍然存续,需要尽到夫妻忠实义务,不能与婚外异性同居,避免惹祸上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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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5: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