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父母共有的。根绝个人财产神圣不可被侵犯的原则,父母欠下的债,子女的房产是不会被执行的。但是为了逃避偿还债务,选择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给子女。如果给子女购置房屋是为了转移财产,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可被执行的财产。 一、离婚以后房子要如何分割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婚后买房哪些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的分割,但也会考虑贡献度等因素;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给自己子女,并且房子只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