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人资部发邮件告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没有盖公章,有法律效益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表示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离职员工可凭借该通知书申请失业救助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下列法律效力:单位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该证明时,表明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劳动关系;以及离职员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凭借该通知书等材料去社保中心申请失业救助金。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下列法律效力:单位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该证明时,表明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劳动关系;以及离职员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凭借该通知书等材料去社保中心申请失业救助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法律效益及相关法律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一种书面形式的解雇通知,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经过公司人资部发出,并且在通知书上盖有公司公章,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通知书未盖公章,其法律效益可能会受到影响。然而,即使通知书没有盖公章,只要能够证明通知的事实存在,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具体的法律效益与相关法律规定有关,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释。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双方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结语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解雇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按照法定程序出具该通知书,以明确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并为离职员工提供申请失业救助金的依据。劳动者在接到通知书后,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通知书应经公司人资部发出并盖有公章,以确保合法有效。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释,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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