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大发生性行为不算犯法 |
释义 | 女孩在14周岁以上,且是自愿的不属于违法。 一、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多少岁以下自愿还违法? 强奸14岁以下的妇女,即使自愿也要负刑事责任。要看双方是否自愿,如果双方自愿则不违法,但是如果对方不愿意,则可能涉嫌强奸罪。如果女孩超过14周岁,并且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强奸罪。如果强制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认定为强奸罪。 三、跟未成年的男人有性接触属于犯法行为吗 要看双方是否自愿,如果双方自愿则不违法,但是如果对方不愿意,则可能涉嫌强奸罪。如果未成年人是不满14周岁的男性,如果该男性儿童自愿,则不构成犯罪;如果并非自愿,那么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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