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提成,并且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提成的事实存在的,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提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