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C类高层次人才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5.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6.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7.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 8.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9. 南宁市创新创业人才“邕江计划”领军人才(如领军人才具备A、B类人才认定目录中任一条件的,可相应认定为A、B类人才)。 10.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三完成人)。 11.近5年在国内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任过中层正职及以上高管或在二级公司任过高管,目前在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12.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第一名。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在工程、经济、教育、医疗、规划、设计、文学、艺术、体育、新闻、理论、出版等领域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 4.中华技能大奖。 5.全国技术能手。 6.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7.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8.全国优秀企业家。 9.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0.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1.中国青年科技奖。 12.中国青年创业奖。 1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4.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5.自治区优秀专家。 16.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17.中国IT年度人物奖。 18.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 加速人才引进集聚部分包含更大力度释放人才政策红利、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开发合作、开发广西籍人才资源、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引才、探索开展政府雇员制、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挖掘培育商业模式创新人才等7条措施。加大人才平台建设力度部分包括激发创业孵化载体活力、打造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等4条措施。加快人才管理服务机制改革部分包括探索人才举荐制、实施同城高层次人才认定“免办”、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等4条措施。加强人才干事创业服务保障部分包括建设人才诚信体系、加大人才生活安居保障和激励力度、提升高层次人才住房贷款支持力度等3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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