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子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机构予以受理。 3.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当事人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书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制》第二十四条规定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四)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五)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