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旬母亲为给儿子筹集治疗费跳楼自杀,自杀能获得保险赔偿吗 |
释义 | 首先需要看购买的是哪种保险。如果是短期意外保险,自杀并不属于外力造成的人员伤亡,因此意外险不能理赔。而长期寿险则需要看具体条款约定,有些条款明确规定,自杀在免责范围内,不能获得理赔。而有些寿险则规定,购买保险之后2年内自杀身亡也不能理赔,但超出时限则可以获得赔偿。总而言之,自杀情况通常不属于保险的赔偿范围,在赔付上的要求非常多,也是为了避免恶意骗保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一、人身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的范围包括: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但投保人已经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自杀。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2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但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二、人寿保险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人寿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指《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具体涉及以下五方面: 1、违反告知义务 因为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保险欺诈 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27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故意行为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保险人应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4、自杀行为 保险法第6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5、犯罪行为 保险法第66条明文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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