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期间能找工作吗? |
释义 | 1、如果与原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只是对劳动争议事项提起仲裁的,那么可以到新公司上班。2、如果还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可以到新公司上班,否则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对于双重的劳动关系并没有专门的条款进行规定,而只是在第39条第4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同时在两个单位上班违法吗 一个人是可以同时在两个公司上班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立法禁止不得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可以辞退劳动者。 二、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采取了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劳动合同解除的;8、劳动者开始依法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9、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终止用工的;10、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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