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风险提示: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重视和解决,不能进行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