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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采购管理机制?
释义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分别是: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风险控制、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指定总则:
    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是指采购人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的活动。
    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的采购。分散采购一般是指需要购买商品或服务达不到集中采购金额标准,由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
    分散采购的项目不能是故意拆细的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接受政府采购中心的指导和监督;分散采购可比照本细则的办法组织。采购目录:政府采购中心每年第四季度拟定下一年度的采购目录;采购目录规定集中采购的项目范围;目录范围外的采购视同单位分散采购范围,也可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控购商品,不论其资金的性质,均属政府采购范畴。采购需求:在采购项目实施前需求人须确认的具体需求。属于年度采购目录规定的采购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在申请拨付采购资金时,应填制申报表,报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后,再报财政厅主管处办理采购资金的审批手续;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批准的申报表汇总后办理有关拨款手续。
    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申报表,经批准后作为拨款依据;行政事业单位撤销需求或不执行政府采购,视为放弃此项拨款;改变需求或用途的,必须按原预算申请办法另行申报。
    实行政府采购的财政性资金包括:
    1.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
    2.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设备资金;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4.政府性贷款。
    法律依据: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财务运作方式
    1、政府采购中心设立采购资金专户,核算和管理采购资金。
    2、财政部门将批准的采购资金拨入采购资金专户(有自筹资金参加采购的,由自筹单位划入)。
    4、政府采购帐务处理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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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9: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