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5、房产证; 6、身份证复印件; 7、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8、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9、一寸免冠照片4张。 一、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规定是什么?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 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学生户口迁移: 1、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 2、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 3、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注:学生户口迁移迁入学校时,学生将户口迁移办理所需的材料提交给学校保卫处,由学校做经办方统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