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女方不管孩子怎么办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应从精神、物质、经济等方面养育和照顾子女,确保其健康成长。对不履行义务的父母,子女有权要求抚养费,并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纠纷,严重情况涉及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综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 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 二、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和教育包括物质上、经济上的养育和照料,以及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的全面培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不可推卸。如父母不履行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追索抚养费,并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争议。对拒不履行义务且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基本保障,应当为子女提供精神上、物质上和经济上的支持和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