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可以不让女方住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男方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不让女房住。但是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该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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