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出离婚的一方不是必须赔偿对方。原因如下: 1、对于提出离婚的一方是不需要对另一方赔偿的; 2、除非一方是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一、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