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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标文件出现哪些情形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
释义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法律咨询:投标文件出现哪些情形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律师回答: 2001年5月31日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自发布起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相关法律知识: 《建设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第十条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一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为: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二级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30日;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不少于20日。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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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