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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遛狗不牵绳归哪个部门管
释义
    法律分析:“遛狗不牵绳”行为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一百零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从重给予处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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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8: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