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人需要承担哪些维修责任? |
释义 | 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及情形概述: 房屋出租人有义务维护承租房的安全,并修缮房屋中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若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尽维修义务的情形包括:租赁物有维修必要、有维修可能且有正当理由。若租赁物已彻底损坏,则出租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哪些 1、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对承租房的安全维护有义务,并且对于房屋中的使用物品因自然损害或者是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有修缮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出租人尽维修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1、租赁物有维修的必要。有维修的必要是指租赁物已出现影响正常使用、发挥效用的情况,不进行维修就不能使用,出租人应对租赁物进行及时的维修,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2、有维修的可能。有维修的可能是指租赁物损坏后能够将其修好以恢复或达到损坏前的状态,如果租赁物已彻底损坏,没有修复的可能,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就转化为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义务,如减少租金等。 3、有维修的正当理由。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一般是在承租人按约定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出现的租赁物的损耗或者是由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对租赁物的正常的维护,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坏时,出租人不负有维修的义务。如承租人租赁一架塔吊,因自己安装不符合要求出现了问题,不能使用,就要由承租人自己负责重新进行安装。 结语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包括对承租房屋的安全维护和修缮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当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如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尽维修义务的情形包括:租赁物有维修的必要、有维修的可能以及有维修的正当理由。但如果租赁物损坏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不负有维修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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