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里办理医保卡 |
释义 | 医保卡办理在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医保卡办理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医保卡办理流程 1.医保卡办理申报程序。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市商业银行任意网点开办医疗保险缴费卡,首次预留资金不得少于3个月的应缴费额。开卡两日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2.医保卡办理参(续)保需携带的资料:在职人员需携带:商业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商银行养老保险代扣存折)、失业证(领取过失业金的人员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还需提供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医保卡办理退休人员需携带:商业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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