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规划区位于开县东里片区的温泉镇,以渝、巫省道温岔口至河堰段为中轴线,向两侧辐射延伸500米,涵盖金龙村、金霞村两个村,涉及14个村民组,农业人口8206人,其中劳动力4650人,2011年规划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07元。规划区域总面积25平方公里,有可用耕地8438亩,成片林地24493亩,草地面积10236亩。园区建成后,可直接辐射带动温泉镇11个村93个社及河堰镇相关区域的共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