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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2、结婚证或离婚证。3、子女的出生证。4、房产证。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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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