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退休职工医保有没有二次报销
释义
    有的。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销一次。这种情况,你可以去你所在地医保局咨询,工作人员会详细给你解答怎样第二次报销医疗费的。
    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二次报销申请人需携带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需要的手续: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5: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