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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祸认全责的利弊
释义
    车祸认全责的利弊:
    1、如果是自己认的,保险公司查起来有可能不赔。即使保险公司赔了,也会使下年保费增加好多,很不划算,还有不良记录,在那边记录,交警判定的全责,保险公司才理赔;
    2、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3、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4、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5、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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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