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买了偷盗的电瓶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予处罚,如果知道赃物还收购的,会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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