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有: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需要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具体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套条适用,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