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划拨和出让有以下区别: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其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出让土地的年限依据土地性质不同,年限也不尽相同。 2.补偿方式不同 划拨土地遇到国家在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在国家征用时,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 3.转让方式不同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在出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上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对应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一、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安置房是拆迁得来的,他们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安置房转让是必须在取得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才能进行,不过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如果过户的话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其他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性质,买卖的时候不需要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了。 二、划拨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划拨土地区别 区别如下: 1、土地性质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 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2、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关于出让金: 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只可以使用、收益,不可以转让、抵押、出租,如果要转让、抵押、出租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因此,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在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进而增加交易成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