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保险单凭证、投保人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等。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