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子70年产权目前尚未取消。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 土地出让金 ,再次申请 土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