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需要法定代表人吗 |
释义 |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分公司负者人相当于一个部门经理。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更没有法定代理人,只有负责人。 一、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在我国公司运作以后,相应的业绩和业务有所增长时,一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运作时,这时就可以设立相应的分公司。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应该准确的说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法人代表。公司也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这时就出现两个以上的独立的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但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实际的控制权。法人代表是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其他区别 1、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表现形式不同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营业执照上仅载明公司负责人,不设法定代表人。 子公司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以及组织机构,其公司名称可以与母公司相区别,并设有法定代表人。 3、控制方式不同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由总公司通过财产、业务以及人事绝对控制。 子公司与母公司连接的纽带是股权或协议,母公司基于所持股权或协议而对子公司进行控制,主要是通过任免董事会成员或者批准投资决策等方式进行。 4、责任承担不同 分公司没有独立于总公司的财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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