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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子移交检察院要签什么文书
释义
    法律分析: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审查,需当事人签署的文件一般有:讯问记录、书面意见,如果不起诉的,还有不起诉决定书。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包括:
    1、立案文书;
    2、破案文书;
    3、强制措施文书;
    4、通缉令;
    5、延长羁押限期文书;
    6、侦查终结文书;
    7、补充侦查和复议;
    8、复核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二)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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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