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侵犯隐私权,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以下措施:禁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侵犯取保候审人员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取保候审人员及其家属、律师、近亲属有权向有关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侵害个人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侵害名誉权等其他人格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侵害个人隐私权的,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侵犯了隐私权,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