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可以给直系亲属使用 |
释义 | 医保只能自己使用。 一、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下列费用: 1、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 3、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4、需个人缴交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5、其他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费用。 也就是说以上五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是可以给家人用的,但仅限于直系亲属。比如父母、配偶、子女。同时用家人的医保卡买药或支付医疗费、药费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 二、医保卡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以下费用: 1、参保人及其亲属健康体检费用; 2、中医“治未病”及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 3、缴纳居民住院、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 4、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1、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2、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3、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4、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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