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病人可以向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申请复印或者鉴定与自己有关的病历资料。因此,病人可以提交自己的疾病治疗记录作为疾病治疗证明。但是需要注意,需要确保疾病治疗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要符合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病人和其近亲属可以向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申请复印或者鉴定与自己有关的病历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条例》第四十四条:“病历是记录病人基本资料、诊疗过程、诊疗结果和护理等情况的医疗文书。” 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依法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病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重要业务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地记录病情、治疗过程以及病情变化、护理等情况。病历记录的内容应当符合医疗、科研、管理和法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医疗质量的监控与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