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损害赔偿 报废车辆经过多次转卖,出了事故谁承担责任?近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件车辆在经多次转卖后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案件。 案情 陈某从他人手上买了一台接近报废的货车用于渣土运输,2017年9月,其在去修车的路上将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撞死。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认定其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陈某因比较年轻,没有什么积蓄,想尽办法只筹集到十万元赔偿给死者家属。因死者系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单位按工伤作了工伤赔偿。但死者家属还是一纸诉状将陈某及车辆登记车主某公司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陈某及某公司赔偿80余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陈某所驾驶的车辆系交通部门认定的接近报废车辆,而且该车经多次转让。该车登记车主为某公司,实际车主为李某,而李某又将车卖给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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