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职后,需要本人到原单位或者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原单位或公司开具一份又原单位或企业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 3、携带上述两份材料,并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行; 4、使用公积金的银行卡,在银行柜台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 5、等待公积金到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