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哪些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一、单位工程验收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晚上施工扰民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晚上施工扰民向公安机关部门投诉。 根据相关规定夜间施工是法律禁止的,属于违法行为。允许施工的时间是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如果不在这个时间段施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如果情况属实公安机关会责令整改。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三、隐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 隐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如下: 1、项目经理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负责,项目部负责向团队和个人落实各项目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和质检工程师经常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面检查,并及时指出工程不合格的地方; 3、隐蔽检查必须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 4、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应在质量计划中设置质量控制点。上道工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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