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判决二审可以改判吗
释义
    首先,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其次,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会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最后,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如果调解成功的,由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原审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一、民事二审的注意事项
    1、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2、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
    原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3、二审法院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
    二审开庭与一审相同,但重点是上诉请求。
    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还是可以和解、调解、撤诉、增加诉讼请求、反诉。在和解的情况下,结案有两种方式:一种经法院同意撤诉;一种制成调解书结案。
    4、二审中,一方或双方撤诉的,应在宣判前提出,并得到法院准许。
    二审中,出现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的,法院的做法是调解,调解不成应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可做出三种不同的判决:①维持原判;②发回重审;③改判。
    维持原判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发回重审适用于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它发回的情况有:
    ①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判决。如应回避未回避。
    ②一审漏审诉讼未判决,二审调解不成则发回。
    ③必须参加的诉讼人一审未参加,二审又调解不成。
    ④一审判决不能离婚,二审认为应判离,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改判适用下列:
    ①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②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证据不足,也可查清后直接改判。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二、再审听证多数是驳回吗
    再审听证并不一定全部是驳回,再审推翻二审也是有的,但民事再审开庭并不意味着改判,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会改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2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