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省公安厅长和省政法委书记现在能调动刑警不能调动特警,在国内公安厅长基本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刑警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省(自治区)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地级市(自治州)公安局(地区公安处)、县(县级市、旗)公安局(市辖区公安分局)4级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