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开庭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内,下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交通事故法庭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1、由书记员查明到场人员并宣读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依顺序进行。依次为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出示;鉴定结论的宣读;勘验笔录的宣读。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证据,经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和检验人进行提问并要求重新鉴定或是检验;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依顺序进行。依次为原告方发言;被告方发言和答辩;第三方发言或答辩;各方相互辩论。之后,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开庭期间可因法定事由而使案件延期审理,包括: (1)缺少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或是诉讼参与人 (2)出现对法庭审判人员合法的回避事由; (3)新的证人需通知到庭,新的证据需调取,有需要重新鉴定、勘验情况,或有补充调查需要的; 4、法庭笔录。法庭笔录须宣读后经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5、宣判。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决定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 6、审期普通程序案件开庭审理期限为6个月,必要时,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