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案件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一)如果该交通事故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先由公安部门侦查。 (二)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犯罪嫌疑人。 (三)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后,有两个选项: 1、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下达《不予批捕通知书》; 2、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刑事犯罪的,签发《逮捕证》。 (四)如果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公安部门从拘留所放人;如果检察院签发《逮捕证》的,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逮捕,检察院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