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审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被政审者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2)考察小组对被政审者进行组织考察,相关人事部门、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被政审者所在单位,召集同事,领导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3)审核审查结果和写出审查报告。政审小组会根据政审情况,按照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政审报告,提出政审结果意见。最后由政审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政审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政审者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