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诈骗的立案标准 |
释义 | 在四川省,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五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犯诈骗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由“四万元”上调至“五万元”,意味着“四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这部分本应在“数额巨大”区间量刑的案件将在“数额较大”区间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由“二十万元”上调至“五十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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